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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及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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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規例
條例及規例
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規例
(第303B章)
第303B章
賦權條文
第303B章 第I部
引稱及釋義
第303B章 第1條
引稱
第303B章 第2條
釋義
第303B章 第II部
牌照
第303B章 第3條
牌照申請
第303B章 第4條
牌照
第303B章 第5條
牌照費用
第303B章 第6條
牌照須由持牌人展示
第303B章 第III部
儀器的處置
第303B章 第7條
輻照儀器的轉讓、放棄等
第303B章 第IV部
健康
第303B章 第8條
首次受僱擔任輻射工作的條件
第303B章 第9條
繼續僱用擔任輻射工作的條件
第303B章 第10條
輻射照射量的推定
第303B章 第11條
管理局備存健康檢查紀錄
第303B章 第12條
僱主須報告懷疑受過量輻射照射的個案
第303B章 第13條
懷疑受過量輻射照射的個案的健康檢查及查究
第303B章 第V部
輻射照射的管制
第303B章 第14條
劑量限值
第303B章 第15條
僱員登記冊
第303B章 第16條
個人輻射照射量的紀錄
第303B章 第VI部
物料防護及安全措施
第303B章 第17條
固定輻照儀器的物料防護
第303B章 第18條
由輻照儀器發出的有用束流的過濾
第303B章 第19條
X射線球管護罩
第303B章 第20條
(由1990年第225號法律公告廢除)
第303B章 第21條
劑量率及輻射質量的釐定
第303B章 第22條
與輻照儀器相關而使用的定時器的測試
第303B章 第23條
對接受治療的人的監察
第303B章 第24條
射線過濾器的記錄及檢測
第303B章 第25條
有可燃氣體或蒸氣時禁止操作X射線機
第303B章 第VII部
輻照儀器的操作
第303B章 第26條
使用輻照儀器的限制
第303B章 第27條
使用某些射線的紀錄
第303B章 第28條
警告告示
第303B章
附表1
第303B章
附表2
第303B章
附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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