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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委員會

輻射管理局醫務小組

職能

輻射管理局醫務小組(醫務小組)是一個由管理局委任的常務委員會,負責證明首次僱用或繼續僱用的工人是否適宜在輻照儀器附近工作,或是否適宜處理或運送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質;以及為任何懷疑曾受過量輻射照射的工人進行檢查。衞生署根據醫務小組的方針指引,為在工作中受電離輻射照射的工人推行健康監察計劃。醫務小組的職權範圍及組成如下:

職權範圍

為處理放射性物質和輻照儀器的工人進行檢查。

成員

主席
  • 勞工處職業健康顧問醫生(1)
成員
  • 勞工處職業健康顧問醫生(2)
  • 勞工處高級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1)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2)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3)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4)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5)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6)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診所服務7)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綜合服務)
  • 勞工處職業健康醫生(健康推廣)
秘書
  • 沈施恩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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