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輻照儀器牌照
更改持牌人資料 (輻照儀器安裝地址不變)
- 承讓人必須持有有效牌照以管有該輻照儀器。
- 請遞交轉讓表格IA-TRAN。轉讓人和承讓人雙方須在表格上簽署。
填寫IA-P2表格須知
概要
- 必須為每具運作狀態的輻照儀器申領牌照。
- 每個牌照需獨立申請。
- 提交申請表時請附上樓宇單位的平面圖則,並顯示
- 輻照儀器在房間內的位置
- 房間尺寸,
- 門、房間牆壁、地板和天花的建築物料及厚度
- 射線方向,及
- 鄰近地方的用途,例如:辦公室,接待處,走廊,黑房,貯物房等。(平面圖樣本)
- 提交管有該輻照儀器的證明文件。
A部
填寫A1或A2部份及其他項目。
填寫A1者,請提交
- 申請人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 近照兩張 45 x 60 (毫米)
填寫A2者,請提交
- 商業登記證副本
- 授權人身份證/證明文件副本
B部
- 在表格內填寫輻照儀器的詳細資料。
- 選取轉讓的方格。
- 提交輻照儀器技術規格。
C部
- 就有關輻照儀器的防護屏障,選取適當的方格。
- 請填寫地板,天花,牆壁及門身的防護屏障資料。
D部
就有關個人防護措施,選取適當的方格。如有需要,可選多項。
E部
- 請列出最少一位合資格而又持有有效牌照使用有關輻照儀器的人員。
- 如欲使用造影劑,請選取有關的方格。
F部
簽署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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