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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放射性物质牌照

首次申请放射性物质牌照

  • 申请人可以利用RSF1表格申请牌照,以便获准在香港经营或处理、制造、生产、管有或使用放射性物质。
所需表格  
RSF1 表格样本

填写RSF1表格须知

A部

  1. 填写A1或A2部份及项目。
  2. 填写A1者,请提交
    1. 申请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副本。
    填写A2者,请提交
    1. 商业登记证副本
    2. 获授权人士身份证/证明文件副本

B部

  1. 您必须委任最少一位人士监督有关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及处理。
  2. 提交督导人员在辐射安全资历的证书副本。

C部

选取有关的方格。可选多项。

  1. 运送 - 提交车辆/船只注册登记。
  2. 管有 - 提交贮存地方的平面图则。 .
  3. 使用 - 提交工作场所的平面图则,防护设施及仪器的技术规格。
  4. 售卖

D部

  1. 填写有关放射性物质及其生产商的详细资料。
  2. 提交放射性物质或含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技术规格。

E部

  1. 请就有关放射性废料的管理,选取适当的方格。
  2. 提交放射性废料弃置及贮存的管理计划(如适用) 。

F部

签署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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