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出售丶经营或处理辐照仪器须领有由辐射管理局发出的有效辐照仪器牌照。该牌照只准许持牌人在牌照指定的处所内出售及暂存牌照所列的辐照仪器,但并不容许持牌人在任何地方使用或演示辐照仪器。使用或演示相关辐照仪器属违反香港法例第303章<<辐射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上载日期 : 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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