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辐射监察服务发现一名辐射工作从业员于二零一一年间在不当的工作条件下进行工业照相工作时接受估算约有100毫希的辐射剂量,超出辐射条例规定受雇担任辐射工作的人在任何历年中的20毫希的辐射剂量限值。详细的体检程序显示该从业员没有出现任何可察觉的辐射影响。有关雇主被起诉违犯《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规例》第14(1)(a)条,致使该从业员超越法定的辐射剂量限值,判罚款五千元。
上载日期 :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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